所謂的光棍節。
兩年前,我也在部落格發了一篇關於光棍節的文章。
我說,今天是光棍節。
聽說今天也是告白節。
加起來,
是光棍告白節,
是光棍族向喜歡的人告白的日子。
當時候,
我曾想過要向喜歡的人告白。
即使他已經有了女朋友。
為什麼?
因為,我不覺得自己輸給她。
真的,不輸給她。
但是,我還是提不起勇氣。
現在......
覺得慶幸。
慶幸自己當時候沒有說出來。
至今,我們還是朋友。
我可以繼續大大方方地關心他,
面對面和他說話、玩鬧,
就像從前一樣。
所有的回憶,我都記得。
在海邊聽我訴說心事,任我靠在肩膀哭的那一天;
大家一起約在Redbox唱歌,他捧著蛋糕進來給我生日驚喜的那一天;
夜深陪我站在無人的街道等待父親來載我回家的那一天;
在泳池教導我怎麼游泳的那一天;
到台灣留學臨上飛機在機場見到他來送機的那一天......
雖然我對他的回憶,總有第三個人的存在,
或許應該說,他們的回憶,有我這個第三者存在,
但是我還是很快樂,至少這一段回憶是我們一起去創造的。
希望以後,我還可以繼續和他,
一起創造只有我們的回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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